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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部觀光人手冊下載
115學年度
114學年度
113學年度
112學年度
111學年度
學分學程
專業基本能力與畢業門檻檢定
本系為提昇學生升學暨就業競爭力,依據「銘傳大學學生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」,訂定「銘傳大學觀光事業學系專業基本能力檢定實施細則」。學士生需通過本系所規定專業基本能力檢定標準,始得畢業。
一、專業基本能力
- 觀光旅遊專業能力
- 分析思考與問題解決能力
- 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
二、檢定標準
- 考取2張本系專業證照分級表認可之領隊導遊國家考試類、航空訂位系統類、遊程及會展類、服務類及其他類之專業證照。
- 完成專題研究並公開發表。
- 完成符合本系實習實施細則規定之專業實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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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地圖

五年一貫
一、申請資格
為鼓勵大學部優秀學生繼續在本校攻讀碩士班,以期達到學習連貫並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,銘傳大學特訂定「銘傳大學學士生五年一貫課程修習辦法」。大學部三年級或四年級(修業期限為五年者)以上學生,以前各學期成績優良者,得於規定期間內,向各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。
二、申請文件
- (1)電子表單申請,路徑為:學生資訊系統/工作項目/電子表單系統/學士生五年一貫課程申請表
- (2)歷年成績單乙份
- (3)自傳乙份
- (4)其他有利證明文件
三、申請時間
每年3月、10月底前,請完成電子表單申請(電子表單編號1457)。
銘傳大學學士生五年一貫課程修習辦法






